按民法第1100條規定,監護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執行監護職務;第1101條第1項規定,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得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第1103條第1項規定,受監護人之財產,由監護人管理,執行監護職務之必要費用,由受監護人之財產負擔;第1106條之1第1項規定,有事實足認監護人不符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或有顯不適任之情事者,法院得改定適當之監護人;第1109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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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民法第1100條規定,監護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執行監護職務;第1101條第1項規定,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得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第1103條第1項規定,受監護人之財產,由監護人管理,執行監護職務之必要費用,由受監護人之財產負擔;第1106條之1第1項規定,有事實足認監護人不符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或有顯不適任之情事者,法院得改定適當之監護人;第1109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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