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學

契約之漏洞

我們想讓你了解的是

契約漏洞是指契約中某些應該明確規定但未被規定的事項,這導致契約的內容無法涵蓋某些應該處理的事項。這需要進行補充解釋以填補漏洞,以確保契約的完整性和執行的可行性。解釋契約的方法包括從契約文字、當時的事實和證據、契約目的和經濟價值,以及交易習慣等方面綜合考慮,並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在解釋時,要特別注意兼顧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以實現契約正義和保護雙方的權益。


民法第98條:解釋意思表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辭句。

 

學者王澤鑑對契約解釋的看法,特別是在處理契約中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時所採用的原則和方法。以下是對這段文字的摘要和關鍵觀點:

 

惟「契約之漏洞,指契約關於某事項應有訂定而未訂定,易言之,即契約之客觀規範內容不能包括某種應處理之事項」(王澤鑑著民法債編總論第181頁第1、2行)

 

依學者王澤鑑見解尚認「在下列兩種情形,補充之契約解釋應優先於任意法規適用之:①當事人所訂立之契約雖具備法定契約(有名契約)之要素,但具有特殊性,適用任意法規未盡符合當事人利益時,例如出賣人對於物之瑕疵不負修繕義務(參閱民法第359條及第360條),其主要理由係出賣人多非商品製造人,不具修繕之能力或設備,一般言之,固甚合理,惟設在傢俱店購買高級沙發,出賣人特別表示係自製自銷時,則應依補充之契約解釋,肯定買受人有瑕疵修補請求權。」

 

學者王澤鑑亦認「綜合歸納言之,即:解釋契約,在探求當事人之真義,應從契約之文字,通觀契約全文,斟酌當時之事實及其他一切證據資料,考量契約之目的及經濟價值,並參酌交易慣例,依誠實信用原則,為全盤之觀察。」

 

「㈢解釋之方法:‧‧‧以誠實信用為指導原則,有疑義時,應兼顧雙方當事人利益,並使其符合誠實之法律交易。」,並認契約關於某事項應有訂定而未訂定,為契約漏洞,此契約漏洞依民法第153條第2項「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應依任意法規及契約補充解釋方法填補。又「補充之契約解釋,其所探求者不是當事人之真意,而是所謂之『假設之當事人意思』,即雙方當事人在通常交易上合理所意欲或接受之契約條款。假設之當事人意思,係屬於一種規範的判斷標準,以當事人於契約上所作之價值判斷及利益衡量為出發點,依誠實信用原則並斟酌交易慣例而認定之,以實現平均契約正義為依歸。」

 

契約漏洞的概念:契約漏洞是指契約中某些應該明確規定但未被規定的事項,這導致契約的內容無法涵蓋某些應該處理的事項。這需要進行補充解釋以填補漏洞,以確保契約的完整性和執行的可行性。

 

補充契約解釋的原則:

 

假設之當事人意思:補充解釋應優先考慮假設之當事人的意圖,即在通常交易中雙方當事人合理所期望或接受的契約條款。

誠實信用原則:解釋契約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旨在兼顧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並符合誠實的法律交易原則。

交易習慣:解釋應考慮當時的交易習慣,這有助於確定雙方當事人在合理期望和接受方面的共識。

解釋的方法:解釋契約的方法包括從契約文字、當時的事實和證據、契約目的和經濟價值,以及交易習慣等方面綜合考慮,並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在解釋時,要特別注意兼顧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以實現契約正義和保護雙方的權益。

 

應用案例:對於特定情況下的案例,如出售人明確表示商品為自製自銷的高級沙發,但契約未規定修補義務,補充契約解釋確保買方在面對商品瑕疵時有請求修補的權利,這體現了補充解釋的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

 

總的來說,這段文字提供了對補充解釋契約的原則和方法的詳細解釋,強調了在解釋契約時需要兼顧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和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的重要性。

 

契約解釋的原則與方法,特別是在處理契約中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時的做法。學者王澤鑒的見解提供了對如何補充解釋契約的深刻洞察,尤其是在以下兩個方面:

 

契約漏洞的概念:契約漏洞指的是契約中某些應有規定的事項未被明確規定,導致契約的客觀規範內容不能涵蓋某些應處理的事項。這種情況下,契約的解釋需要補充這些未明確的規定,以確保契約的完整性和實施的可行性。

 

補充契約解釋的原則:當面對契約漏洞時,補充解釋應當優先考慮假設之當事人的意思,即在通常交易中雙方當事人合理所期望或接受的契約條款。這不僅僅是尋找當事人真實意圖的過程,而是基於誠實信用原則和交易習慣,對契約進行全面考量,以實現契約正義和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利益。

 

契約的補充解釋應當基於契約文本本身、考慮當時的事實和證據、契約目的及經濟價值、以及交易習慣。在有疑義的情況下,解釋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旨在兼顧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並符合誠實的法律交易原則。

 

這些原則和方法對於法律實踐者解釋和處理契約中的未明確事項具有重要意義,確保契約的執行既符合當事人的合理期望,也遵循法律的公平和正義。在特定情境下,如出售人明確表示商品為自製自銷的高級沙發卻在契約中未規定修補義務時,補充契約解釋可確保買方在面對商品瑕疵時有請求修補的權利,從而體現了基於誠實信用原則和假設之當事人意思的契約補充解釋原則。

 

(相關法條=民法第98條=民法第153條)
分享此頁
  20

請先登入以複製或列印本站資訊。

 


沒有帳號或忘記帳號?歡迎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