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4條


本規則所稱氧化性物質,指下列危險物:

一、氯酸鉀、氯酸鈉、氯酸銨及其他之氯酸鹽類。

二、過氯酸鉀、過氯酸鈉、過氯酸銨及其他之過氯酸鹽類。

三、過氧化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鋇及其他無機過氧化物。

四、硝酸鉀、硝酸鈉、硝酸銨及其他硝酸鹽類。

五、亞氯酸鈉及其他固體亞氯酸鹽類。

六、次氯酸鈣及其他固體次氯酸鹽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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