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

刑事訴訟法第234條


刑法第二百三十條之妨害風化罪,非下列之人不得告訴:

一、本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二、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二項之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非配偶不得告訴。

刑法第二百九十八條之妨害自由罪,被略誘人之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亦得告訴。

刑法第三百十二條之妨害名譽及信用罪,已死者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得為告訴。

 

 

所有條文

法律體系

立法沿革

法規註釋

解釋函令

裁判彙編

案例彙整

學說匯纂

律師說法

 
分享此頁
  60

請先登入以複製或列印本站資訊。

 


沒有帳號或忘記帳號?歡迎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