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緣起與體系定位:無因管理在私法秩序中的角色 民法第172條以下所建構之「無因管理」制度,係立法者在「不得干涉他人事務」的私法原則與「鼓勵互助」的倫理期待之間所作出的折衷設計,其本質乃在於允許人民於未受委任、亦無法律上義務之情形下,基於為他人處理事務之意思而介入他人事務,並在一定要件下賦予管理人請求權,以避免「好心辦事反而自負風險」所造成的寒蟬效應。民法第172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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