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 損害賠償預定性質違約金並非「一違約即通吃」的萬用條款,而是一項高度依附於違約類型、功能定位與風險分配邏輯的制度設計。其真正價值,在於以契約自治方式,合理分配舉證成本與違約風險,但其適用前提,仍須嚴格回歸民法債務不履行體系,並避免與法定損害賠償或遲延利息產生重複填補。理解此一結構,方能在實務上正確設計違約金條款,亦能在訴訟中精準主張或防禦。定。 違約金於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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