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個問題,在日常生活與交易實務中,「沒有簽約、只有口頭說好」的情形極為常見,從買車、裝潢、修繕、借款到各類服務委託,許多人往往基於信任、人情或便利性,選擇以口頭方式約定條件,直到發生糾紛時,才驚覺沒有任何白紙黑字可資證明,進而產生一個最根本的疑問:口頭契約,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答案是肯定的,但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有沒有成立」,而在於「能不能證明」。 依民法的基本原則,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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